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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相关法规规定,河南汝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累计被罚82.2万元!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网站编辑:常帅发布时间:2024-01-02 16:34:17

  因违反相关法规规定,河南汝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累计被罚82.2万元!

  近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网站获悉,该网站最新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河南汝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被处罚。

  (一)该文号为“洛银罚决字 (2023)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内容为:2023年11月22日,河南汝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为:1.虚报统计资料; 2.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4.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报告; 5.将经收的预算收入款项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以外其他科目或账户; 6.未按规定挑剔残缺、污损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分行给予该单位警告,并处以78.4万元罚款的决定。

  (二)该文号为“洛银罚决字 (2023)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内容为:2023年11月22日,杜某伟(河南汝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违法行为对河南汝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分行给予该单位警告,并处以3.8万元罚款的决定。

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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