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因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被罚款960342.41元!!
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河南)网站获悉,该网站最近发出一则潢川县第二人民医院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问题。
文号为“潢医保处字﹝2023﹞第13号”的行政处罚显示内容为:2023年12月19日,潢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分解收费、过度诊疗、超限用药、虚计收费、串换项目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规支付医保基金1098910.99元,退回医保基金专户,处960342.41元罚款,详细内容如下: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