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人民医院因违反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被罚款26000元!!
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河南)网站获悉,该网站最近发出一则潢川县人民医院违反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的问题。
文号为“信卫医罚﹝2023﹞30号”的行政处罚显示内容为:2024年1月8日,潢川县人民医院未取得产前诊断执业许可,擅自于2023年7月7日对孕妇周某实施“胎儿畸形”和于2023年8月13日对孕妇宋某实施“胎儿畸形:胎儿胸腔积液”的产前诊断行为,依据《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260.04元,处26000元罚款,详细内容如下: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