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3111082 3047798688@qq.com

从快从严!山西运城绛县公安再次查处3起失火案

来源:中原新闻网发布时间:2025-04-08 11:40:15

  中原新闻网运城讯(裴晓鹏)春季风干物燥,绛县森林火灾风险持续加大,特别是清明节前后,是森林火灾高发期,防灭火工作形势异常严峻。目前,绛县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令》,但在明文规定下,仍有群众不遵守相关规定,导致系列火情。绛县公安局始终保持从快从严打击态势,对野外违规用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严厉打击。近日,绛县公安局快速出击查处3起失火案。

  案例一

  2025年4月3日,绛县公安局安峪派出所接到警情,有群众报称安峪镇孙王村西坡发生火情。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调查取证。经查,当日14时许,绛县安峪镇村民王某在孙王村西坡祭祖后离开,祭祀用品燃烧剩余的火星遇风复燃,引燃周围邻地。王某对其过失引发火灾一事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绛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二

  2025年4月4日9时许,绛县公安局大交派出所接到续鲁村南山失火警情。经查,当日上午9时许,大交镇居民朱某在南山坡上祭祖烧纸时,引燃周围杂草,引发坡地火灾。朱某对其过失引发火灾一事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绛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朱某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

  2025年4月4日,绛县公安局南樊派出所接到警情,南樊镇柴堡村附近发生火情,火势正向周边林地扩散。接到警情后,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经查,当日上午9时许,绛县南樊镇村民刘某某在柴堡村附近祭祖,燃烧祭祀用品死灰复燃,引燃周边林地。刘某某对其过失引发火灾一事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绛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2018中原新闻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