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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肥乡法院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系列报道之离婚纠纷巧调解 司法温情促和谐

来源:中原新闻网发布时间:2026-01-26 14:11:09

  中原新闻网邯郸讯(严国龙 谢添 薛典)近日,邯郸肥乡肥城镇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矛盾尖锐的离婚纠纷案件。原告甲女与被告乙男曾是一对夫妻,二人于2013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二女。婚后因性格差异,矛盾频发,感情日渐破裂。2025年8月,甲女起诉离婚并要求抚养两个女儿,由乙男承担抚养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被告乙男因不能接受被起诉离婚的事实,突发精神疾病住院治疗长达半年,法院将该案件采取中止审理方式,待被告乙男治愈出院后恢复案件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经了解案情发现双方已分居长达3年之久,分居期间双方无任何感情联络,女方离婚态度坚定,属于“死亡婚姻”。男方不同意离婚,情绪激动,扬言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导致自己妻离子散,自己也就不活了。

  于是,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件卷宗,梳理争议焦点,随后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首先,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给予情绪发泄口。

  原告甲女诉说自己在婚姻中的不易且与被告乙男矛盾较深。被告乙男诉说自己对家庭付出很多不愿意离婚,娶媳妇花了很多钱而且自己的父母也一直帮忙在照顾两个孩子,自己也因为婚姻生活不顺利导致患上精神疾病。

  法官从孩子方面切入,向原告甲女讲述,双方分居期间,被告父母对孩子照顾花费很多心血,如果离婚并将女儿带走的话,男方及男方家庭将失去精神支柱,从而激化矛盾,且两个女儿也愿意继续跟随父亲和爷爷奶奶在熟悉环境中生活,故建议由乙男抚养两个女儿,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希望原告方可以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并放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使两个女儿的生活更加有保障。同时法官从法律规定出发,向被告乙男方讲述,原告甲女系第二次起诉离婚,符合离婚条件且双方已经分居多年之间没有感情了,继续维持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被告方看到法院确实设身处地为自己着想,逐渐放下戒备心理,开始理智考虑这段婚姻并最终同意离婚接受法官的调解意见。

  该案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到和平分手体现了人民法院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传递司法温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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