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3111082 3047798688@qq.com
首页 > 周边 > 肥乡 > 正文

柔性司法温情调解 民间借贷当庭化解——【“肥”心化解,“乡”安无事】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实质

来源:中原新闻网发布时间:2026-04-27 17:40:57

  中原新闻网邯郸讯(严国龙  谢添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高效化解基层民生纠纷,近日,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柔性司法化解当事人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原、被告因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及利息计算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向我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核实案件事实,考虑到民间借贷纠纷多涉及熟人、邻里关系,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难以化解心结,还可能激化矛盾,遂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尽力促成双方和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及助理秉持“合法、自愿、高效”原则,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与难处。一方面向原告释明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厘清借款事实、还款凭证等核心争议点;另一方面对被告进行法理劝导,讲明逾期还款的法律责任与诉讼成本,引导其正视债务问题、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居中斡旋、反复沟通,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兼顾情理温度,充分考虑被告的实际还款能力,也兼顾原告的合法债权诉求。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确定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间与金额,原告自愿作出相应让步,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一纸协议,化解的是债务纷争;耐心调解,守护的是司法温情。基层民间借贷纠纷看似标的不大,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更是基层矛盾纠纷的常见类型。此次成功调解,既避免了当事人冗长的诉讼流程,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温馨提示:

  1、民间借贷需签订规范借款协议,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核心内容,留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

  2、借贷利息约定需符合法律规定,切勿约定过高利息,避免产生不必要纠纷;

  3、发生借贷纠纷后,应理性协商、依法维权,可优先通过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省时省力更省心。

©2018中原新闻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