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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人造天河”跃峰渠有了保护条例

来源:中原新闻网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1-06-17 11:16:24

邯郸“人造天河”跃峰渠有了保护条例

  

   中原新闻网邯郸讯(记者张红军 邢建伟)6月16日上午,邯郸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于2021年4月27日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于同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邯郸市跃峰渠保护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此,邯郸市这条已经通水43年,对工农业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的,绵延240多公里、长度远超红旗渠的“人造天河”跃峰渠,有了自己专属的法律保护条例。此举必将对进一步保护和管理跃峰渠、传承弘扬跃峰渠精神、开发利用跃峰渠资源、促进邯郸市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邯郸“人造天河”跃峰渠有了保护条例 跃峰渠总干渠渠首

  

   跃峰渠概况和《条例》的立法背景

   漳河是邯郸境内第一大河,河水泛滥曾给在此休养生息的人民带来了一场场灾难。西门豹治邺的故事就发生在邯郸临漳、磁县一带。水系百业,水连千家,水兴万物。新中国建国后,兴修水利,发展工农业生产成为一项迫切的重大任务。1965年,中共邯郸地委、专署作出了修建跃峰渠,从漳河引水的决定。后来因种种原因,项目被搁置。直到1974年秋,邯郸地委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重新作出兴建跃峰渠的决定。

   1975年1月,跃峰渠建设指挥部成立。同年2月中旬,跃峰渠工程全线开工,工、农、商、学、兵十万修渠大军,按团、营、连、排、班军事化编制,在西起涉县浊漳河天桥断,东至京广铁路,南起漳河,北至洺河,1009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摆开劈山引水的“战场”……

   邯郸“人造天河”跃峰渠有了保护条例 跃峰渠十里洞

  

   跃峰渠沿线须钻透54座山峰,连绵240余公里,施工艰难异常。旱魔暴戾太久,修渠大军不畏艰苦、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只争朝夕。经过数万修渠军民大军戮力同心的顽强奋斗,跃峰渠主体工程四年工期一年半便宣告完成,创造了邯郸市大型工程建设速度之最,涌现了众多感人至深的先进个人和事迹,留下了著名的“跃峰渠精神”。

   1977年9月15日,被称为“人造天河”的跃峰渠正式建成通水。全长244.98公里的跃峰渠年均从漳河引水2亿立方米,向邯郸市输水1.2亿立方米,解决了当时邯郸46个乡镇、325个村庄、70多万人畜饮水困难,还使沿线60多万亩农田连年丰产丰收,且渠道长度和供水能力都远超红旗渠。

   经过四十多年的使用,跃峰渠已对邯郸的工农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近年来,部分渠段存在着垃圾倾倒、污水直排、渣土堆放、修建厂房、建造住宅等行为;渠两侧部分石碑石刻有人为刻划、涂污、移动等现象;部分重点建筑物也日益老化,亟待加以修缮保护,迫切需要从立法层面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

   鉴于此,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跃峰渠保护条例作为“滚动立法”工作的“一号工程”,在邯郸日报、邯郸人大网和“人民邯郸”微信公众号上全文刊登条例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还多次召开座谈会、立法论证会、实地考察学习等方式,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人大代表和地方立法咨询专家等广泛征求意见,使条例的制定过程真正成为全社会增强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一次生动实践。

   邯郸“人造天河”跃峰渠有了保护条例 跃峰渠险峰渡槽

  

   《条例》的内容梗概

   新闻发布会上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凤魁介绍,《邯郸市跃峰渠保护条例》文本共28条,明确了立法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并对跃峰渠工程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的具体划分和调整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了河长制的主要工作任务,通过立法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管理保护机制;对跃峰渠工程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内桥梁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进行了界定;针对跃峰渠保护工作中的焦点与难点问题,突出了对既有阻水障碍物和违章建筑的处置办法;对跃峰渠工程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内国有土地管理权和使用权的归属进行了明确,并依法规定了违法侵占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针对跃峰渠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点列举了9种禁止行为,并依法设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为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永久保护和渠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了详实的制度保障。

   邯郸“人造天河”跃峰渠有了保护条例 跃峰渠纪念碑

  

   “小切口”选题、“工匠精神”立法,法治推动实际问题解决的新典范

   在《条例》发布活动中,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生表示,无论从工程规模、长度、供水能力上,跃峰渠都大大超过了闻名已久的河南的红旗渠。和红旗渠精神同样的,跃峰渠精神也是邯郸人民群众建设国家留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把这条已经有四十多年供水历史的邯郸市“人工天河”、“功臣”水渠保护好,从而实现更好地永续利用,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邯郸市跃峰渠保护条例》出台,不仅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跃峰渠保护、利用工作中面临的独特而突出的问题,而且意味着该市在综合性河道保护法规之外有了针对跃峰渠的专项法规。这是以“小切口”选题,以“工匠精神”立法,以法治的刚性力量引领和推动解决该市实际问题的又一个新典范。标志着邯郸市跃峰渠保护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这是地方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成果,也填补了邯郸市地方立法的一项空白。

   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发布活动中,来自邯郸市水利局的李冰凡副局长代表邯郸市水利局表态:水利局系统将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组织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将《条例》纳入到跃峰渠沿线河湖长制培训内容中,重点培训县、乡、村各级河长以及跃峰渠沿线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全力保障《条例》实施落在实处;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落实体系,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全力使跃峰渠的管理步入良性轨道,从而确保跃峰渠的安全供水和永续利用。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选项紧贴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盯群众关切,注重民生立法,突出重点,急需先立,先后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33件,其中制定8件,修改16件,废止8件,另有1件即将完成立法程序;同时,还做出了新冠肺炎防控决定、修改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制定了立法后评估办法,充分有效地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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