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10时50分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邯山二大队一中队民警李雪飞、孙邯辰、张豆豆在中队长孙建龙带领下,正在浴新大街与和平路交口缉查布控。这时民警发现沿浴新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过来一辆白色广汽传祺SUV汽车,车前保险杠上悬挂的号牌有异,颜色发暗,字体粗劣,随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民警当场比对,发现该车辆前面悬挂的冀DC×××Y的牌照竟然是用泡沫板制作的,遂确认其为假套牌,将其揭下来后露出的冀DG×T××才是该车辆真正的号牌。该车辆存在冒用其它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经查问得知,驾驶人名叫汲某某,家住丛台区某小区。见无法瞒过,驾驶人只好承认自己用泡沫板制作假号牌的违法行为。因为自己的没有在所住小区登记,为方便进出小区车库,于是就找人用泡沫板制作套用了他人的车牌号,以图蒙混过车库牌照识别系统,没想到今天被民警发现并查获。
民警对驾驶人伪造和悬挂假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驾驶人汲某某非常惭愧,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收缴套用号牌,并做出一次性扣除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邯郸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于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