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邯郸市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总体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形势,认真落实“两个确保”(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要求,以更加精准有效的举措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快为全市疫情防控贡献医保力量。
及时落地政策彰显医保“力度”
明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推广应用相关医保政策。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及检测试剂临时性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按照甲类管理,限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住院患者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使用,按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调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新冠治疗用药。及时调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新冠肺炎治疗用药,将《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新增的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等药品,临时性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按照甲类管理,在调出诊疗方案或疫情结束后,停止医保支付。
做好新增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积极推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网上采购,严格执行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价格标准,同时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新增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对尚未挂网的应急药品和医用耗材及时网上备案采购。
全力做好保障彰显医保“态度”
助力方舱医院建设。建立绿色通道,将方舱医院第一时间纳入医保管理,为临时增设由定点医疗机构托管的方舱医院开辟医保绿色通道,将其迅速临时性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保障患者救治;采取托管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增设“方舱病区”的方式,对方舱医院实行医保一体化管理,快速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收费和医保支付等政策按照托管定点医疗机构现行政策标准执行,托管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结算主体进行结算并单独建账。
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上解疫苗专项预算资金。2021年至今,分批次上解新冠病毒疫苗专项资金累计达12.8亿元,及时清算拨付疫苗接种费用1.8亿元,做到及时拨付、精准结算。
做好定点医疗机构资金保障。今年以来,对定点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不少于2个月医保资金,共计2311.9万元;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不少于1个月医保资金,共计8620.43万元。
不断优化服务彰显医保“温度”
大力推行“不见面办”。推进“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医保业务经办模式,实现“不见面”即可办理医保业务,今年第一季度“不见面”经办服务3万余人次;同时落实门诊慢性病“长处方”和“互联网+”医疗服务等结算报销政策,对参保患者就医购药“一体化”保障和“一站式”结算,为群众提供更加合理、安全、快捷的医保服务,减少参保群众到医院就诊配药频次,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全面实施“简化程序办”。疫情期间,凡转往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群众,可通过微信关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备案,在省外刷卡报销,执行就医地目录。延迟生育津贴、慢性病、特殊病申报等业务办理,疫情期间产生的费用待经审核通过后一并报销。异地就医未实现出院即报的医疗费用,可在疫情封控结束后携带相关报销手续到医保部门执行省目录报销。
邯报融媒体记者 张君 通讯员 马天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