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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4月征期的通告

来源:邯郸税务发布时间:2022-04-20 16:27:10

  为全力配合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缴费申报事宜,现将延长邯郸市2022年4月征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市范围内将2022年4月份的纳税申报(缴费)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9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延长后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三、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纳税人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优先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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