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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举行《鹤壁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鹤壁日报编辑:常帅发布时间:2024-01-10 11:04:19

  1月9日,鹤壁市举行《鹤壁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市人大法工委、市发改委、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联相关负责同志,围绕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立法的有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媒体提问。

  《鹤壁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河南省首部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也是鹤壁市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创新举措。该《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审议通过了《条例》。《条例》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从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对民营企业权益进行保障,明确了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在民营企业发展中的法治保障职责,禁止了几种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近几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在定政策、建机制、促创新、优环境、强保障等方面协同发力,全面推动鹤壁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已经成为鹤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推动创业创新、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22年,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7.04万户,占经营主体总数的97.8%,民营经济总量占鹤壁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87.6%,实现税收55.26亿元,占全市税收的79.67%。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立法工作,2023年年初,成立了《条例》起草领导小组、起草专班,广泛进行立法调研、座谈,发放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调查问卷,认真梳理汇总鹤壁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立法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起草过程中坚持“小切口、大作用”原则,突出鹤壁特色、解决实际问题。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专题论证,采纳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鹤壁实际对《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条例》于2023年5月24日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3年6月20日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优化鹤壁市营商环境、大大提升鹤壁市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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