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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是常态 不出庭是例外

来源:聊城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03-26 21:32:27

  近日,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我市牢牢抓住行政机关负责人这一“关键”,以提升行政应诉能力为突破口,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抓手,提出年度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的工作目标,全面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出庭是常态,不出庭是例外。我市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七项机制”,夯实“四项责任”,提升“一项能力”,全面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倒逼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健全“七项机制”。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庭前督促制度。法院对于开庭审理的每起行政案件,在向被诉行政机关送达开庭传票的同时,一并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书面告知出庭时间、地点及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市委政法委会同市委依法治市办下发《督促出庭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出庭应诉。建立案件备案制度。被诉市级行政机关在收到判决或裁定之日起5日内,向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提交备案报告,详细列明案件情况、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裁判结果、整改措施等内容。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市委依法治市办每月下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专项通报,及时掌握应诉情况。建立评估研判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进行研判评估,对有效降低行政风险、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提出意见建议。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市委政法委对各县市区委政法委考核和市法院综合业务绩效考核。建立约谈问责制度。对出庭应诉率低、出庭效果差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进行通报、约谈,责令整改。建立行政应诉能力提升工作机制。通过组织旁听庭审观摩、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诉工作专项培训、加强以案释法等措施,不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提高行政应诉水平。

  夯实“四项责任”。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出庭应诉责任、全程参与责任、警示教育责任、履行判决责任。上年度败诉率在10%以上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足80%的部门,要着力提高应诉比例,力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行政机关要在庭审前、庭审中、审后全程参与案件处理,认真分析了解案情,积极履行应诉职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对典型的行政败诉案件尤其是本机关败诉案件进行评估、解读,及时进行警示教育。被诉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生效判决,积极履行义务,改进自身行政行为。

  提升“一项能力”。各级行政机关要切实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掌握应诉相关知识,熟悉庭审规则和流程;加强行政应诉力量,注重选拔专业人才充实到行政应诉工作岗位;加强研究分析,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定期组织行政应诉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行政应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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