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中午临近放学时间,一些中小学门口聚集的不仅仅是等待孩子放学的家长,还有手举“某某小餐桌”牌子的人员。她们将手中的牌子举得高高的,以吸引孩子们的注意。这些为中小学生提供就餐、午休、接送等托管服务的“小饭桌”“小餐桌”“托管中心”“接送班”等被统称为“校外托管机构”。
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实行食品安全登记公示制度,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校外托管场所要在各中小学校门前及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方便学生家长选择和监督。此项管理办法的推出,引发了人们对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的关注。
900余家校外托管场所遍布城乡
中午11点半,放学铃响起,学生刘乐(化名)走出校园。在校门口集合后,她和其他7名学生一起,由托管老师带领,走进紧邻学校的“小餐桌”。“小餐桌”的老师每天负责照顾他们吃饭睡觉。
“单位离家和学校比较远,又没有老人帮忙,中午时间短,根本管不了孩子。”刘乐的父母工作繁忙,孩子中午上哪儿吃饭,一直让他们头疼。“校门口经常有小餐桌发广告传单,我们实地去考察了几家,还参考了几位家长的意见,最终为孩子选了一家各方面条件相对较好的托管中心。孩子很快适应了‘小餐桌’,我们也能安心工作了。”刘乐的父母说。
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我市校外托管场所约有900余家,遍布全市城乡中小学校周边,从业人数3000余人。作为一种新生服务行业,“小餐桌”一定程度上便利了孩子们的就餐和休息,为那些没有时间照顾孩子的家长减轻了不少负担,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同时也解决了一部分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受到了社会多方的欢迎。
机构良莠不齐 监管存在“盲区”
6月23日,记者走进聊城文轩中学附近一家托管中心,只见屋内整齐地摆放着6张上下床,床铺干净整洁。不大的厨房里消毒柜、留样柜一应俱全,购买食材的相关记录齐全。而在同一座居民楼里的另一家“小餐桌”,面积狭小,陈设零乱。
市民孙哲告诉记者,她的孩子刚上小学的时候,报了一家“小餐桌”,三室一厅的民居内,有十几个孩子就餐午休,一个学期还没有结束,她就不想送孩子去了,“饭菜翻来覆去就那么几样,孩子打闹不睡觉老师也不怎么管。”
由于开办“小餐桌”门槛低,一般以家庭式经营为主,在市场需求旺盛的现实背景下,“小餐桌”乱象丛生。市政协委员潘晨忱告诉记者,当前“小餐桌”大多规模小、较隐蔽、布局分散,存在卫生条件差、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无证经营、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背后,无一不折射监管的缺失。
“校外‘小餐桌’机构的管理,不仅涉及教育、工商管理部门,还涉及公安、消防、卫生等一系列领域,但没有一个单位作为牵头部门真正管起来,导致校外托管机构实际上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潘晨忱说。
“小餐桌”虽小,却关系着千家万户,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
为保障“小餐桌”的食品安全,最近我市制定出台《聊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实行登记公示管理。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经营地点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间、用餐场所、卫生间等固定场所,就餐环境要干净整洁,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食品原料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每餐要按规定留样。
“《办法》对校外托管场所的监管职责进行了界定,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登记公示和食品安全监管具体工作。我们将通过‘两随机一公开’形式加强日常监管,保障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孙军表示。
“小餐桌”监管还需常态化
加强食品监管只是推动“小餐桌”正规化的第一步。如何实现对“小餐桌”的长效监管?“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加强对学生‘小餐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是弥补监管盲区的有益探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但要让“小餐桌”成为孩子及家长的“放心桌”,仅靠实行登记公示管理还不够,还需要规范化管理及常态化监管发力。
“为切实把事情办到老百姓心坎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希望政府在《聊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综合施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逐渐建立长效机制,使‘小餐桌’成为一个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健康平台,让孩子们满意,让家长们放心。”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王福祥表示。
一个“小餐桌”的设立涉及到很多部门,除了强化监管责任外,相关部门还提出了一些解决现实需求的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设立校内“小餐桌”,做好课外延时服务;选择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开展校园配餐服务,为学生提供午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