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气炎热,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知秋园,消夏解暑的市民络绎不绝,场面十分热闹。但是,一些不文明现象引起人们的注意:一些公益广告牌上的字被抠掉,一些塑像旁阐释历史典故的文字说明也不胫而走。
自我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来,一幅幅主题鲜明、内容生动的公益广告出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公园街角,不仅美化了城市环境,更给人以深刻的教育和启迪。然而,这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城市文明、传递正能量的公益广告却屡遭“黑手”。在市区不同路段和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公益广告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这些被破坏的公益广告,十分煞风景,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尤为不和谐,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让人气愤,也令人痛心。
城市是一个大家庭,同住一座城,就是一家人。市民个人的文明素养,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城市公共文明素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大市民既是受益者,也是参与者、主力军,每个人都有义务为城市增光添彩,每个人都要做城市的“文明因子”,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自身修养,规范个人言行,爱护公共环境,保护公共设施,自觉参与到城市环境的建设与维护中,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者、实践者、监督者,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并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带动他人,带动社会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