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亮剑“微腐败”决不能有“微态度”,更不能搞“微处理”,必须聚焦群众身边事,见“微”知“治”、细“治”入“微”,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提升群众满意度。
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是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的最大“绊脚石”和“拦路虎”。“微腐败”虽“微”,但稀释了政策落实效力、降低了政策执行效能,导致党中央的惠民政策在基层末端贯彻执行上大打折扣。比如今天通报的3起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比如今天剖析的临清市唐园镇营子村党支部书记赵某某等等,看似涉及的都是群众身边的小事,但侵害了群众的直接利益,严重侵蚀党风政风,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最为群众所痛恨。
“微腐败”的发生,多是因为“微权力”失控所致。基层村干部纪法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缺乏党性锻炼,以及权力配置不合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不严谨,使得“微腐败”有机可乘。每个看似微不足道的岗位,都有发生腐败的可能,稍不注意就会引发大危害。与那些金额巨大的案例相比,基层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也更为反感、痛恨,其恶劣影响和危害程度不亚于一些大案要案。能不能消除“微腐败”,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维护,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能否覆盖“最后一公里”。
亮剑“微腐败”,必须见“微”知“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微腐败”的危害性,围绕党中央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污染防治等重大决策部署,紧盯群众反映最强烈、问题最集中、矛盾最突出的行业和领域精准出击,坚决防止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不力、执行走样。亮剑“微腐败”,必须细“治”入“微”,就是要聚焦群众身边事,围绕聊城的实际,突出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紧盯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严查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民生工程领域的造假现象,严查基层干部截留挪用、办事不公开不公平等行为,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聚焦身边事,亮剑“微腐败”。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推动“微腐败”治理向制度化、常态化方向发展,基层必然风清气正,全面从严治党也必将基牢路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