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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冠县人民法院 预处罚机制破解执行难

来源:聊城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09-24 18:24:42

  “我同意跟对方和解。”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拘传到法院的被执行人齐某某,看到冠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为其“量身定做”的预处罚通知书,一改前期“要钱没有,爱咋地咋地”的对抗情绪,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和解。

  据了解,齐某某夫妻二人向曲某某借款37300元,在还款1500元后,二人一直未偿还剩余借款,曲某某将二人诉至法院。曲某某胜诉后,二人还是无动于衷,曲某某无奈之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郭会红了解到被执行人齐某某一家因欠债较多长期在外躲避,经多方调查仍未找到有效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度搁浅。近日,郭会红法官将回到老家的被执行人齐某某拘传到庭,在说服教育及口头警告无效后,根据齐某某不履行判决义务、不申报财产等违法事实,果断试用预处罚创新机制,为齐某某制作了该院首份预处罚通知书。

  郭会红当面宣读预处罚通知书内容并向齐某某送达,被执行人齐某某迫于惩戒措施的巨大压力愿意与申请人和解,不仅当场支付了2000元欠款,还在法官主持下就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使案件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人难找、财产难寻,这种情况在法院执行工作中非常普遍,如果简单地以终结执行程序结案,虽然合乎办案规范,但会严重影响法律的权威性,使法院前期立案、审理等工作效果大打折扣,也极易引发胜诉当事人不满。为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威慑力,冠县人民法院推出预处罚机制,对于提高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起到了积极作用。

  冠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昆仑表示,预处罚通知书是该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创新举措,送达预处罚通知书,比以往的口头警告更正式,让被执行人清楚继续对抗、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既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又给予其一定的履行准备时间,达到了促使其履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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