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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张养浩:养浩然正气 兴清廉之风

来源:聊城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11-03 19:01:25

  张养浩(公元1270年—1329年),山东济南人,元代名臣,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张养浩曾在堂邑县(今属聊城市东昌府区)任县尹,历任监察御史、礼部尚书等职。

  张养浩的家族曾十分显赫,他的祖先是唐朝名相张九龄的弟弟张九皋,其曾祖父曾做过武略将军和章丘燕镇酒监,随着时光的推移,家道逐渐衰落。但张养浩深受父亲影响,自幼便品行高正、勤奋好学。大德九年(1305年),张养浩被任命为堂邑县尹。作为一名地方官员,张养浩勤政爱民,鞠躬尽瘁。他释放因偷盗祭祀食物而被捕者,以“为饥寒所迫”为由,给这些盗贼洗心革面的机会,众盗感泣,相互告诫:“不可辜负张公。”他还将当地作伥已久的暴民绳之以法,大快人心。他为官清廉,认为为官之道应该“省己”戒贪”“勉学”“劝农”“均赋”,在县衙门口挂上了一块匾额,上题“四知堂”三个大字,意为“天知、神知、我知、子知”。卸任后,他在县衙的墙壁上写下了这样一首诗:“邑壮怜才弱,官微虑患深。韦弦千古意,冰蘗一生心。袖有归来赋,囊无暮夜金。三年何所得,憔悴雪盈簮。”由此可见其清正廉明的心志。在他卸任十年之后,当地百姓依旧感念其德政,为之立碑纪念。

  堂邑县短短三年的基层生涯,让他体会到一个地方官员应该具有怎样的品质,写下了一生中最为重要的著作《三事忠告》的第一部——《牧民忠告》。《牧民忠告》开篇便提出:从一名士子成为地方长官,应以怎样的心态来看待?“夫受人直而怠其工,儋人爵而旷其事,己则逸矣,如公道何?如百姓何?”在他看来,领了国家的俸禄就应该好好为国家做事,不劳而获、尸位素餐,既愧对良心,也对不住公道、对不起一方百姓。在“戒贪”这一条中,他又写道:“普天率土,生人无穷也。然受国宠灵,而为民司牧者,能几何人?”道理讲得朴素而实在:一旦犯罪,上则辜负国家恩宠,中则让亲人蒙受耻辱,下则给乡邻带来灾祸。所以,与其在败露时悲戚,不如在平时就严于律己。

  张养浩为人耿直,为官清正,屡抨时政,为当时的权贵所不容。辞官隐退后,朝廷曾六次召其出任高官,张养浩皆辞而不受。然而,张养浩骨子里毕竟还涌动着“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情怀。天历二年(1329年),当朝廷第七次征召的诏书到达时,张养浩慷慨而受。因为关中大旱,饥民相食,朝廷召其为陕西行台中丞,前往赈灾。年近六旬的张养浩断然“散其家之所有”,登车就道,星夜奔赴任所。他向朝廷申请救灾资金,紧急分发救灾粮,同时对懈怠、舞弊的官员严加惩治,令灾情大为缓解。到官四月,未曾归家,白天出外赈济灾民,晚上住在公署,多次伏地求雨,“泣拜不能起”,终因操劳过度而殉职。

  据《元史》记载,张养浩逝后,“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他心系天下,无论身处庙堂、还是远在江湖,都秉持一颗“为民为国心”,谨记“不枉受天禄”,最终以身殉职,令人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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