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绿色通道”,先救治后付费;一站式服务,群众“零跑腿”;每人一档案,服务全过程……自2018年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以来,东阿交警大队不断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模式,救人于危难,为无数命悬一线的伤者架起“生命之桥”,牢牢兜紧民生“底线”。
多方联动 协调救助
“感谢你们在我发生交通事故时,第一时间帮我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让我得到及时救治。”10月27日,东阿市民王伟(化名)偿还39031元救助基金垫付的款项后,到东阿交警大队送回执单时,对民警表示感谢。
8月29日,王伟骑电动自行车外出时,被一辆小轿车撞伤,王伟受伤,肇事轿车司机逃逸。东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调东阿县人民医院,开通“绿色通道”抢救受害者王伟。
由于王伟家庭收入微薄,也无法找到肇事司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东阿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第一时间为王伟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让王伟得到及时救治。
这只是东阿交警大队救助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一个例子。据介绍,东阿交警大队今年已申请救助基金194万元,成功救助46人。每一个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成功救助,离不开东阿交警大队民警的努力与付出。
2018年3月,东阿交警大队在全市率先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救助“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明确交警大队、卫健局、县医院三方密切配合,默契施救,建立了快速救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人抢救费用医院先行垫付,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先救治后付费”,最大限度地保障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不因抢救费用问题而耽误抢救。
优化服务 循环救助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事故受害人及其亲属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垫付抢救费用。”12月8日,东阿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负责人刘海彬告诉记者。
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的利用,帮助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解决实际困难、减轻基层一线民警执法压力,但基金并非取之不竭、用之不尽。东阿交警大队秉持高效便民的理念,改进垫付申请转递流程,着力构建“申请、垫付、追偿”的“循环救助”机制。
社会救助基金整个申请流程由医院与交警、卫健部门直接对接,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者入院后,医院对受害者进行抢救,在确保受害者生命体征平稳后的24小时内,完善申请材料,由县救助服务站初审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至市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市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直接将抢救费用转账至医院账户。
针对长期未还的垫付基金,东阿交警大队也形成了“专职人员催收、专案组追逃、委托律师起诉、法官调解判决”的多元化追偿模式,通过立案侦查、诉讼调解、强制执行等方式,保证垫付资金的正常回笼,实现救助基金的良性循环。
建档立卡 精准救助
3月21日,杨军(化名)骑电动车与一无牌车辆发生碰撞,造成杨军头部、肺部受伤,无牌车辆逃逸,东阿交警大队为杨军争取了8万元的救助基金;8月20日,蒋帅(化名)驾驶小型轿车与刘明(化名)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电动三轮车上的张斌(化名)、张磊(化名)两人受伤,伤情严重,东阿交警大队第一时间为伤者开启“绿色通道”,为两人申请救助基金17余万元……
在东阿交警大队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内,每一位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人都有一份档案,档案内,详细记录着他们的个人信息、事故发生经过、医院治疗费用明细等,从事故发生到救助基金发放到位,服务站人员全程跟踪负责,保障救助基金真正用到患者身上,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
“上午受理的案件,当天下午就把申请材料送到市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争取尽快让救助基金垫付到位,人命关天,不能耽误。”刘海彬说。从担任服务站负责人以来,无论刮风下雨,他都会自己将申请材料送到上级部门。
东阿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是聊城市建立的第一个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专人负责社会救助基金的受理与审批,社会救助的各项工作也更加规范。自服务站成立到今年11月底,东阿交警大队共救助119人,垫付抢救费用472万元,实现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