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聊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正式公布。
据了解,《清单》是聊城市第一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内执法事项清单,主要梳理农业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省、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山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0年版)》中涉及第一责任层级为“省级”的23项事项、不符合聊城市实际的37项事项予以删减,同时补增了2020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设定的4项行政处罚事项,共确定行政执法事项279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259项、行政强制事项20项。
《清单》聚焦聊城市农业领域与市场主体、群众关系最密切的行政执法事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支撑和保障,对聊城市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