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餐饮单位将予以关停并在媒体曝光。
通知要求,为有效阻断疫情在餐饮单位的传播,餐饮单位要安排专人查看顾客健康码或引导顾客扫描场所码,核实顾客信息是否上传成功。餐饮单位要配备无接触式测温工具,落实专人测量体温。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要落实岗前体温、晨检制度,工作期间穿戴干净整洁的白色工作服帽、佩戴口罩。餐饮单位不得出现人员聚集,严格控制接待量,按照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严格落实“分餐公勺”“分餐位上”“分餐自取”等堂食要求,督促顾客在非就餐过程中佩戴口罩。按照要求注册使用山东冷链系统,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各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是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将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的餐饮单位予以关停并在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