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聊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建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加云、李志华、王建鹏出席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审议一系列相关报告、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等,并在全省首次对政府工作部门进行述法评议。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并审议了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聊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并审议相关议案、市政府关于《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并审议相关议案;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聊城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聊城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开展述法评议。开展述法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的一项创新举措,在全省尚属首次,其目的是更好地推动法律法规,尤其是地方性法规的全面实施,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聊城市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述法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了参加今年述法评议的七个政府工作部门和其所述的主体责任法。七个部门分别向大会作述法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现场打分,最终评议结果: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为满意;市公安局为基本满意。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郭建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举行了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聊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聊城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副市长成伟、市政协副主席张金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富彬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