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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涉农领域26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来源:聊城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1-08-23 15:44:31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出台《聊城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简称《清单》),明确26项轻微违法行为将不予行政处罚,涉及农业投入品、畜牧养殖、农业机械、动物防疫等多个领域。

  据了解,《清单》在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下制定出台,坚持尊重农业市场主体意愿,特别是农民意愿,对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清单所列适用条件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依规不予行政处罚。对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主体,将综合运用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等多种手段,督促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合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清单》将可免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情节具体化、标准化,对违法行为类型、适用条件、适用依据作了明确规定,标准清晰、便于操作。《清单》的出台是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将有助于减轻农民负担,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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