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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山东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

来源:济南时报发布时间:2025-01-10 16:46:04

  1月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情况。自2025年3月1日起,山东全省将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实现涉经营主体业务以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为主,不用、少用纸质营业执照,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办事便利度。电子营业执照相当于企业的“数字身份证”。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将对经营主体带来领用便捷、应用广泛、使用安全等诸多便利。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朝波介绍,山东不断加强经营主体电子证照高效供给和拓展使用,在全国率先在省市两级全面部署电子营业执照前置系统,为全省1400多万经营主体全部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与290余个部门(单位)、490余个政务类、商务类信息系统实现对接,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达到7000余万次,生成量、下载量、应用量均居全国前三名。

  2024年12月2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的实施方案》。改革方案明确,自2025年3月1日起,全省实现涉经营主体业务以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为主,不用、少用纸质营业执照,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高经营主体办事便利度。

  “我们将经营主体‘主体资格’证明,由纸质营业执照为主要载体的传统模式,改变为‘电子营业执照’为主,辅之纸质营业执照的全新模式,对省内各类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强化经营主体身份证明电子化、数字化、便利化。”郭朝波介绍,在行政许可、政务服务、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涉经营主体服务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营业执照调用等方式查询核验经营主体信息的,相关政府部门和银行、保险、水电气暖、通信等机构,不再要求经营主体提供纸质营业执照,切实为经营主体降成本、增便利。

  实行新型亮照形式。《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营主体应当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登记机关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后,经营主体可以自主灵活选择多种方式履行法定的亮照义务,比如,经营主体可以通过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展示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中的“企业码”,也可以将用A4纸打印的电子营业执照PDF图片或“企业码”,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优化监督管理方式。涉企监管部门将及时转变工作理念,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效能,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时,凡是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营业执照调用或扫描“企业码”等方式,获取经营主体登记基本信息的,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出示纸质营业执照。

  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动营业执照线上线下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坚持智能服务与传统服务并行,保留纸质营业执照的需求服务。经营主体需要纸质营业执照的,经申请,登记机关可以提供制式纸质营业执照。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苏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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