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济宁市献血管理办法》已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济宁市献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献血、采血、供血、临床用血全流程及监督管理工作。确定每年6月为济宁市无偿献血宣传月,对相关场所开展无偿献血社会公益性宣传、建立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市县献血规划编制,固定献血点和临时献血场所建设等作出规定。明确了采血流程规范,献血量及献血间隔期,完善血液管理信息化系统,健全临床用血应急保障机制等有关内容。对献血者基础权益、健康关怀、表扬奖励、临床用血费用减免,以及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应享有的“三免一享受”政策等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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