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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中院:“小案不小办”巧解民生纠纷

来源:大众日报发布时间:2026-06-05 16:58:13

  近日,在枣庄某小区,某楼二楼的一块遮阳雨搭突然坠落,“砰”的一声砸到楼下超市凉亭顶棚上。

  超市老板李某闻声跑出来,一看顶棚被砸坏了,火气一下蹿了上来:“这雨搭谁的?砸了我的棚,总得有人管吧!”

  李某气冲冲地联系物业工作人员王某到场处理。两人一照面,话不投机,情绪上来,越说越恼。李某动了手,导致王某受伤住院4天,被医院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面部软组织挫伤、耳损伤。公安机关对李某作出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王某一纸诉状把李某告上法庭,索赔5626元。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赔偿2696元。李某不服,将案件上诉到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官阅卷后敏锐发现,这起看似简单的健康权纠纷背后,折射出物业和业主之间长期的服务关系矛盾。如果仅一判了之,那个被砸坏的凉亭顶棚,物业更不会主动配合维修。案子结了,梁子却更深了。

  “不能只盯着判决书上的数字,要看到案件背后的民生痛点和物业管理服务矛盾。”秉持着“小案不小办”的理念,法官先前往事发地查看顶棚损害情况,又邀请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到场,和双方当事人一起开展现场调解。

  调解中,法官没有急于讲法条、分责任,而是从双方长远关系耐心谈起:“你们以后还要长期打交道吧?低头不见抬头见,心里揣着疙瘩,对谁有好处?”

  几句话,缓和了双方紧张的氛围。法官趁热打铁,一边讲动手打人的法律后果,一边劝双方换位思考:物业有物业的难处,业主有业主的着急。情理、法理、事理一一释明,双方终于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当场一次性履行赔偿义务,雨搭维修问题也一并协商解决。双方握手言和,分别撤诉,一场官司就此画上了和解的句号。

  两千多块钱的“小案”,背后是物业与业主日复一日的相处,是小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和气。枣庄中院法官跳出就案办案的局限,选择用脚步丈量民情、用调解化解矛盾,既解决了眼前的纠纷,更修复了物业与业主的信任纽带。枣庄中院将继续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件“小案”,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和谐之风吹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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