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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畜牧业保险新政发布 保费补贴标准明确

来源:济南时报发布时间:2026-06-22 16:34:50

  记者从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了解到,近日,省畜牧兽医局与省财政厅、山东金融监管局重新修订了《山东省畜牧业保险实施方案》。据了解,保险政策实施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域(青岛市畜牧业保险工作由青岛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养殖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确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费率为6%,奶牛保险费率为5%。具体标准为:能繁母猪保险费72元/头,保险金额1200元/头;育肥猪保险费48元/头,保险金额800元/头;奶牛保险费500元/头,保险金额10000元/头。保费由农户自行承担20%,中央财政承担40%。保费剩余部分按照相关要求,由省财政根据各市县财力情况,按照分档分担办法对各市县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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