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宁市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优化,涉及提取和贷款两方面,新政策自7月10日起施行。
提取政策方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均可提取,实现家庭代际互助;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同样适用。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严重困难的,经认定可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按大修或翻建规定执行。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每年不超过3000元;支付契税、维修资金可各提取一次,合计不超过实际金额。
贷款政策方面,单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10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120万元。多子女家庭上浮35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上浮20万元,购买现房上浮10万元,多种情形可累加,最高不超过185万元。
高层次人才家庭最高可贷200万元。多子女家庭或购买高品质住宅、现房的,可核减住房套数,符合条件的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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