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魏县县直机关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9名,其中,公务员13名,事业编工作人员16名。
一、报名时间
8月22日-8月25日
二、报名地点
魏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三、选调对象
魏县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含学校等)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四、主要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魏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需单位审核盖章、本人签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务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套;事业编人员需提供参加工作依据(如介绍信);
⑤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6张;
2.资格审查:根据选调职位条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命题写作能力测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职位数2:1的比例开考,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不足2:1,则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录计划。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职位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不足的,另行研究决定。
(四)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列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按总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考察严格按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
(六)公示与任用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附:选调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