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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菜地种罂粟1213株 竟是一八旬老人所为

来源:平原晚报编辑:管玲玲发布时间:2020-07-23 16:32:31

  众所周知,非法种植、买卖、运输罂粟均是违法行为。7月22日,记者从新乡辉县市检察部门了解到,辉县市一名八旬老人竟在房后菜地里种植了1213株罂粟。幸运的是,这些幼苗被及时铲除。尽管被免于刑罚,但老人也因涉嫌犯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吸取了教训。

  今年3月18日,辉县市公安局峪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该镇一名80岁老人在房后菜地里种植了一片罂粟苗。经过现场勘查,这些非法种植的罂粟幼苗竟多达1213株。随后,民警对这些幼苗进行了铲除,并口头传唤这名老人到派出所。老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本案由辉县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老人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向辉县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辉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老人作案时已满75周岁,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从轻从宽或减轻处罚。

  此外,由于老人犯罪情节轻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老人做不起诉决定。

  虽然这名八旬老人被免于刑罚,但其在过程中吸取了教训。

  在此,本报提醒广大市民,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植,私自种植罂粟为非法行为。远离毒品,从禁种罂粟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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