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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因借钱好朋友对簿公堂,法官精心调解握手言和

来源:新乡日报编辑:管玲玲发布时间:2020-08-13 17:14:41

  原告孙某某与被告朱某某本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因为借钱反目而对簿公堂,8月4日,在新乡封丘县法院城关法庭姚新丹法官的精心调解下,被告当庭履行义务,原告撤案,案结事了。

  事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2015年10月29日,朱某某向孙某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2016年2月4日,朱某某又称自己信用卡一时无力偿还,又向孙某某借了2.1万元。孙某某将2.1万元直接打到被告朱某某的信用卡里。该笔借款被告朱某某并没有出具借条。

  后来因孙某某也急需用钱,于是就向朱某某催要还款,但朱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无奈孙某某只好把朱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偿还借款5.1万元及利息。

  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姚新丹发现孙某某虽然主张借款5.1万元,但只有一张3万元的借条。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休,但均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佐证。

  本来该案可以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但细心的姚新丹感觉双方互相争执的主要原因是“斗气”。如果仅就查明的事实判决,双方很可能还会就争执的款项继续诉讼,增加双方的诉累,不如调解一次了结。鉴于双方系朋友关系,姚新丹就耐心地从情、理、法等方面反复给双方做工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朱某某当庭支付给孙某某3万元,争议款项互不主张,到此结束,孙某某也主动放弃了利息,并申请撤回起诉,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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