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维护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根据新乡市2023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组织开展了多项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辉县市市场监管局
近期,辉县市市场监管局业务科室、执法大队、各基层监管所上下联动,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集中对医疗美容医疗器械、贴敷类医疗器械等产品开展了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500余人次,检查相关企业(单位)200余家次,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秩序。
获嘉县市场监管局
获嘉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等重点品种,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等行为。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8家,使用单位26家,发现问题6条,责令整改3家,警告3家。
延津县市场监管局
延津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涉疫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围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防护口罩、制氧机、ECMO(体外心肺支持辅助)等重点产品,检查企业运输、储存条件和相关管理记录,监督企业严格按照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运输、储存医疗器械产品,保障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质量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0家,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红旗区市场监管局
红旗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涉疫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涉疫医疗器械产品的购进渠道、购货票据、产品资质、贮存条件等全环节、全过程质量管理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处置经营使用环节的风险隐患。共检查医疗器械批发企业5家,器械零售企业26家,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近期,市局经开区分局集中开展涉疫医疗器械和贴敷类医疗器械等产品专项检查。经营环节重点检查涉疫医疗器械产品的资质是否齐全,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运输贮存是否符合要求等;生产环节重点检查第一类贴敷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添加超出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组成成分的情形,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情形。共检查医疗器械相关企业27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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