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辽宁盖州市开展矿产资源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与各乡镇、办事处迅速行动,持续开展“利剑”行动,严厉打击盗挖盗采行为,取得显著效果。但由于利益的驱使,盗挖盗采行为仍时有发生,市打非治违专班成立以来,经过多部门联动,查处盗挖盗采行为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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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17时,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徐屯镇狼洞沟村山上有盗挖盗采行为。接到举报后,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在现场联合徐屯镇政府、徐屯镇派出所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当场查扣挖掘机2台。
5月2日12时,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巡查至陈屯镇朴家沟村发现一起盗挖盗采行为,工作人员立即控制现场并联系陈屯镇政府及派出所,现场查扣挖掘机1台。
5月16日凌晨1时,市自然资源局接到联动专班报警电话举报,徐屯镇塔子沟村山上有盗挖盗采行为。接到举报后,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在现场联合徐屯镇政府、徐屯镇派出所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当场查扣挖掘机1台、翻斗车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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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市自然资源局再次提醒广大群众,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盗挖盗采矿产资源属于违法行为。全社会都应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保护矿产资源。市自然资源局将加强值班值守,全年常态化巡查,时刻保持“长牙齿”的态势,对发现非法开采、盗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