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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铭斯科技有限公司被罚1.5万元,系多维联合集团关联企业

来源:中国企业网发布时间:2025-07-08 10:41:13

中国企业网获悉,北京博铭斯科技有限公司因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被丰台消防防火第三大队行政处罚1.5万元[丰消行罚决字(2024)第300259号]。

违法事实如下:

2024年6月4日,丰台消防支队执法人员董文堂、王笑宇依法对中北京博铭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的位干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4号楼的多维钢构大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9层以下疏散指示标识设置高度不符合要求,10层、11层无疏散指示标识,一层东、西安全出口使用非光源式指示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该单位10层、11层西侧安全出口处设置装饰木门且开启方向与疏散方向不一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

给予北京博铭斯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给予北京博铭斯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合并执行:现决定给予北京博铭斯科技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APP显示:北京博铭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25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多庆龙。该公司股东框架为多维宽持股39%,多维旭持股22.5%,薛立海持股15.5%,多庆龙任执行董事,经理,吴春娥任监事。

值得注意的是多维宽为多维联合集团创始人。

6月24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多维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报告。

该报告称,多维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并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辅导机构,现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提出辅导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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