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5日,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靖政资规罚〔2025〕354号行政处罚决定,榆林市源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经依法审批违法占地修建彩钢大棚,被责令限期5日内退还2.14亩违法占地,并处罚款41.307524万元,严厉处罚彰显土地执法对违法占地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来源:信用中国
经查,2025年该公司在靖边县东坑镇四十里铺村,擅自占用1424.398平方米(折合2.14亩)集体土地修建彩钢大棚,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十九条关于土地使用审批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违法占地行为。
依据相关法规,执法部门不仅要求企业限期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还按每平方米290元的标准对违法占地处以罚款,合计罚没金额超41万元。土地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违法占地行为既破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损害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益,此次处罚是自然资源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榆林市持续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对未批先建、违规占地等行为保持高压查处态势。榆林源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案例警示,企业必须严守土地管理法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任何触碰土地红线的行为都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付出沉重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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