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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牌”飞利浦的后遗症:产品因不合格被罚22万元

来源:中原新闻网发布时间:2023-05-12 15:39:01

  记者丨宁晓敏 见习生丨 屠玲

  出品丨鳌头财经(theSankei)

  近日,飞利浦家电(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及标准的产品,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2万余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约5.32万元。

  近年来,在中国市场,飞利浦不仅质量问题频发,而且不好的消息也时有发生,这其中,与格力(000651.SZ)的空调之争,最为大众关注。

  2022年8月,格力电器在河北地区有了新的授权经销商,而“倒戈”的徐自发旗下的河北新兴,彻底退出了格力的业务。

  飞利浦空调也是个代工产品,代工厂包括美博、奥克斯(02080.HK)、创维(00751.HK)、长虹(000839.SH)、海信(000921.SZ)、天加、万爱等多个厂家,分别生产不同型号的产品。

  带“电”产品无所不“贴”

  飞利浦全称“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1891年成立于荷兰。当时,公司以生产碳丝灯泡为主,并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成为欧洲最大的碳丝灯泡生产商之一。

  此后,飞利浦开始无所不包,医学产品、小家电、视听产品,甚至连电池、电动牙刷、电热杯、电脑都有,似乎只要带“电”的产品,都有它的身影。

  20世纪80年代,飞利浦和很多外国品牌一样,蜂拥着进入中国家电市场。彼时,飞利浦的电视和唱片机成为家电市场的主要产品,随后大家耳熟能详的包括电动剃须刀等产品。

  但随着中国家电业的繁荣和自主品牌的兴盛,国内家电企业多如牛毛,飞利浦除了名字响亮外,性价比等并不占优。

  彼时,飞利浦品牌及时退出了中国的大型家电市场。

  2018年7月,德尔玛创始人蔡铁强,获得飞利浦水家电产品中国市场的品牌授权。

  2021年3月,高瓴资本以340亿元收购飞利浦小家电业务,获得飞利浦品牌全球授权15年。

  飞利浦,这个带有“皇家血统”的品牌,逐渐只剩下一个品牌。

  于是,家电企业“缺”商标,飞利浦又难顾全各类家电,贴牌就成了双赢的选择,从电视、养生壶、智能门锁,到手机、电脑,飞利浦只需要给个商标,就能躺赚。

  这其中,拥有130多年历史的飞利浦,在从未涉足过空调的情况下,却在2019年向中国市场推出了空调产品,甚至还在与格力扳手腕。

  资料显示,2018年,飞利浦空调业务被引进中国市场,原金兴空调负责人陈立平出任中国运营总部CEO,产品由美博空调代工,于2019年推向市场。

  此后,美博空调创始人余方文,于2020年接手飞利浦空调中国运营总部。

  2021年6月,余方文又将飞利浦空调业务转手给上海飞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8月,在杭州飞利浦空调新品发布会上,徐自发以“飞利浦股东代表”身份出席。

  几乎同时,2022年8月,有消息称,格力电器在河北地区有了新的授权经销商——珠海桓格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桓格科技”),而“倒戈”的徐自发旗下的河北新兴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简称“河北新兴”)彻底退出了格力的业务。

  在一次公开活动中,作为总代理的徐自发明确表示,他们将放弃格力在河北的总代理地位,转而做飞利浦空调的代理。此言一出,格力公司不能袖手旁观,他们立即宣布停止供货,并开始准备在河北成立新的销售公司。

  资料显示,除了美博外,飞利浦空调的代工厂还有奥克斯、创维、长虹、海信、天加、万爱等多个厂家,分别生产不同型号的产品。

  在性能参数方面,一款由创维贴牌、型号为飞利浦FAC35V1Ca1HR空调的产品数据中,飞利浦空调还不如创维同款产品,但售价3499元,比创维空调高出1300元。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3月,有消息称,原告格力电器与被告南京智浦(飞利浦空调经营公司之一)、华讯得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两案,已于2022年9月立案。

  2023年3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两项裁决,要求南京智浦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并合共赔偿格力电器250万元。

  广告违规 质量堪忧

  “贴牌”生产之下,飞利浦质量也频频被罚。

  天眼查显示,近日,飞利浦家电(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及标准的产品,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2万余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约5.32万元。

  具体处罚事由为,经抽检,当事人此前生产的飞利浦电烤炉(规格型号:HD9212 220V-50Hz 1300W)稳定性和机械危险项目不合格,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

  实际上,飞利浦在近几年存在多条行政处罚信息,前后多次被罚,累计上百万元。

  2022年4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显示,近日,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违反广告法规定,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9.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12月10日,为推广、宣传飞利浦口罩产品,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自行设计广告画面,委托制作、推广,在上海市55家(包含5家赠送点位)幼儿园的电子公告栏灯箱中陆续上刊了主要内容为“流感,过敏,哮喘,空气爆表……来势汹汹,别慌,飞利浦罩着你”“PHILIPS”“淘宝扫一扫,解锁新风黑科技”等的飞利浦口罩广告;同时,为配合灯箱广告的推广、宣传,以幼儿园主题课堂的形式,向幼儿发放含有飞利浦品牌标识和商品购物二维码等内容的宣传绘本2万册。

  在2021年厨卫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飞利浦一批次电烤炉不合格,存在稳定性和机械性危险。据悉,存在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时,易导致在使用时有产品侧翻的危险,易造成消费者伤害。

  2019年7月18日,飞利浦因虚假宣传被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自2017年10月起,飞利浦在官方网站www.philips.com.cn上发布了其销售的飞利浦“FC6405/81”吸尘器产品的宣传信息,未标明达到“40分钟运行时间”需在最小性能设置下运行,也未告知该产品在最大性能设置下运行的具体时间,属于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即便是支柱产品,飞利浦也不能保证质量,公司近年最为严重的还是呼吸机召回事件。

  2021年6月,有报道显示,由于存在健康风险,飞利浦召回数百万台呼吸机,患者使用这些设备时可能会吸入一种会降解并释放有害的、可能致癌的泡沫颗粒和气体。

  飞利浦发言人表示,全球范围内,涉及300万至400万台设备,其中一半以上在美国,还有一些在荷兰销售,目前尚不清楚使用了多少。大约80%是用于帮助睡眠呼吸暂停患者的设备,其余的是维持生命的机械呼吸机。

  然而,2022年10月,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医疗器械召回,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于2021年6月16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主动发布呼吸机二级召回公告,但未在作出上述召回决定后3日内通知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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