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区法院成功协助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法院扣押被执行人车辆96辆,价值500余万元,为法院异地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解决异地执行难问题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柳北法院主持下,原告交通银行柳州分行与被告焦作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某公司)、王某某、常某某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约定在规定时间内被告偿还原告债务及利息500余万元,王某某、常某某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约定焦作某公司所有的96辆汽车在其不能按时履行债务时出售,所得价款偿还本案债务。
协议到期后,6月28日早上,柳北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山阳区法院,请求协助执行一批扣押车辆。山阳区法院高度重视,在详细了解案情和充分沟通后,立即作出扣车方案。“全国法院执行是一家,这么远来执行不容易,我们一定全力配合。”山阳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廉玉光说。她带领执行干警及法警18名,配合柳北区法院开展扣押行动。
查扣现场,涉案4S店部分工作人员情绪不满,不愿意交出涉案车辆。执行干警耐心向其宣传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为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廉玉光积极与4S店负责人进行沟通,经过再三劝说和释法明理,该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最终,涉案车辆被成功扣押。
随后,在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的指挥下,车辆转载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经过近10个小时的努力,成功将被执行车辆运走。至此,一起协助执行案件成功完成。柳北区法院对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的全力协助,表示衷心感谢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为保障异地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山阳区法院牢固树立全国法院执行“一盘棋”的思想,积极支持、协助异地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2019年以来,山阳区法院共接受外地法院线上委托执行事项710件,均安排专人进行办理,在做好线上委托执行事项办理的同时,还对外地法院线下请求协助执行事项予以积极配合,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