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名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大名县法院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原则,10个基层人民法庭分别辖“一镇一乡”,人民群众到法庭距离最远不超过10公里,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同时,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最末端。
打造安全不出事的“平安桥”。大名县法院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多层级协调联动,各人民法庭坚持与多元主体协同,紧密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两委协作,聚焦人民群众的困难和纠纷、调解难点进行解决治理,确保法庭规范引导,提升人民群众的信任度。三年来,大名县法院10个人民法庭均无一“民转刑”案件。
打造服务不缺位的“服务桥”。大名县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对各人民法庭的办公设施、人员配备、庭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各人民法庭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开通网上立案、线上办案服务,一站式高效解决人民群众诉讼纠纷,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三年来,大名县法院各人民法庭网上立案2856件,网上庭审492件,电子送件6000余件。
打造矛盾不上交的“治理桥”。大名县法院准确把握人民法庭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结合点和突破点,融合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工作,努力让矛盾纠纷吸附于基层、化解于萌芽、止步于诉前,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时代样板。三年来,大名县法院各人民法庭诉前化解矛盾纠纷7842件,诉前调解结案6500余件,调解成功率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