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零时起,
将丛台区兼庄乡东辛庄村、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开发1号楼1单元、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开发1号楼4单元、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开发1号楼5单元、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开发2号楼1单元、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开发2号楼3单元、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城建2号楼1单元调整为高风险区;
将丛台区丛东街道光明大街321号河北工大医学家属楼(1栋)、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18号楼(1单元)、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19号楼(1单元)、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22号楼(1单元)、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23号楼(1单元)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5日零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温馨提示:请大家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不扎堆、多通风)
特此通告
邯郸市丛台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涉县关于部分高风险区域降级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调降部分风险区等级,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25日零时起,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域:
涉县步行街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离开县域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温馨提示:请大家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不扎堆、多通风。
特此通告
涉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武安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加快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与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划定高风险区
1、紫光花园小区、幸福城小区、观澜城小区、康佳苑小区(南区、北区)、安泰小区;
2、西土山乡富润庄村、杜庄村、骈山村,武安镇庄子营村,上团城乡崇义一街;
3、裕华钢铁钢渣处理车间,龙凤山铸业1号铸铁车间。
以上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闭环作业)、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各分包小区市直单位、乡镇和企业专班将畅通服务渠道,积极主动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需要。请广大群众、企业职工理解、支持各项防控政策落实,自觉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
二、调整低风险区
武安镇高坡新村(7号楼除外)、盛世国际花园小区(1号楼除外)、洺湖小区(2号楼除外)、鑫苑小区(3号楼除外)、同安花园小区(2号楼、6号楼除外)、碧桂园三期小区、云驾岭煤矿家属区。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本通告自11月25日0时起执行。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朋友对我市防疫工作再多一份理解支持、再多一份积极配合,自觉履行防控责任,主动增强防控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让我们携手同心,共筑防疫屏障。
武安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