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要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确凿、裁量适当、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一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助力法治峰峰建设,8月8日,峰峰法院行政审判庭到区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站开展“送法进机关”法治宣传活动,为该局执法人员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讲座。
讲座中,法官紧贴执法需求,从行政处罚案件操作实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规定、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注意事项等三个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结合审判实务,总结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要点、行政执法行为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指出未来行政执法行为的注意事项,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感谢人民法院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大力支持。这场培训授课就是一场法律服务‘及时雨’,为我们交通执法工作人员提供了有益参考。” 授课结束后,执法人员们纷纷与法官进行了交流讨论,并表示此次培训受益匪浅,对执法工作具有良好的指导意义,对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诉讼水平有极大的帮助。
近年来,峰峰法院高度重视与行政机关的府院联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送法进机关等多种方式,引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为辖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彭宗强 赵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