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专项督查工作方案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县“双减”工作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假期校外培训负担,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有意义的暑假,严防学科培训,遏制非法办学,通告如下:
一、严禁无培训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
二、按照要求,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经清零。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再开展任何形式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三、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利用线上答疑、直播变录播、线上伴学和线下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四、严禁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在居民区、酒店、公寓、宾馆等场所化整为零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违规学科类培训。
五、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
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不得以“打折”“买一送一”等方式诱导学生家长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
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晚于规定的20:30。
八、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招揽生源,夸大培训效果或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保证性承诺。
九、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范围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业务。
十、严禁托管班以托管名义变相进行文化课辅导、培训,严禁布置、辅导、批改作业。
十一、严禁中小学、幼儿园为各种培训提供场地;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培训活动。
十二、严禁擅自开展全日制或系统化境外课程培训;严禁引进使用境外教材;严禁聘请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我局将加强暑期校外培训督导检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及时制止、严厉打击。凡是暑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有证校外培训机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列入黑名单、年检不合格、抄送相关执法部门、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凡是各种隐形变异“地下”违规培训,涉及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家长朋友们监督!
特此通告!
监督举报电话:
0310-7862848
0310-4548646
临漳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