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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医保局:疫情防控落实“三确保”

来源:邢台日报编辑:王敏发布时间:2020-02-27 18:15:05

  邢台日报讯(记者孙建伟 通讯员李振胜)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全面落实“三个确保”,为疫情防控提供有效的医保支持。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对国家卫健委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确定的,不在现行医保支付范围的8种药品和6项诊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疫情防控期间,购置医用防护口罩可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向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应急专项基金2.48亿元,其中向卫健部门指定的定点留置观察和救治医疗机构预拨1.04亿元。救治新冠肺炎的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不受医保总额控制限制。

  确保药有所供。对全市944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对发现问题的定点零售药店,责令暂停营业。做好疫情数据监测,每个县(市、区)选择2-3家有影响力的零售药店作为监测点,每天动态监测相关药品价格和供应情况。

  该局还为53家集中收治医疗机构开辟协议管理、定点确立、资金拨付和结算等“绿色通道”,为医疗机构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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