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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达100%

来源:邢台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1-05-20 16:08:20

  记者张鑫)目前邢台市有特殊教育学校19所,实现特教学校全覆盖,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达100%……5月19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教育局发布了近年来邢台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从2014年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起,邢台市就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6000元补助标准。在推进实施提升计划过程中,邢台市在确保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标准的基础上,把中央、省、市资金重点向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项目倾斜。另外,还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逐步制定了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标准。

  在与医疗康复机构开展“医教结合”工作中,各学校特教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康复训练技能,实现了特教师资“一专多能”化发展,有力提升了残疾学生享受康复教育的水平,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办好特殊教育学校的同时,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定期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进行巡回指导。对因身体残疾程度较重而不能入学的儿童少年,各学校将他们纳入在籍学生管理,制定“一人一案”教学计划,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多部门协作联动,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2020年,市教育局联合民政、残联、公安等部门摸清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建立本学年需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学生花名册,进行登记备案,确定入学登记时间、程序及材料要求,指导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及监护人按时在互联网招生平台或到特殊教育学校和就近普通学校进行入学登记。对学生入学报到情况进行核实统计。

  对于重度残疾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确实不能入学的,由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建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在综合考虑适龄残疾儿童具体情况、家长意愿及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的安置建议后,再确定具体教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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