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3111082 3047798688@qq.com
首页 > 周边 > 邢台 > 正文

邢台: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将被惩戒

来源:邢台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1-05-27 10:45:04

  6月30日前,邢台市将对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开展2020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情况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对未依法参加年审、未如实申报年审数据、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拖欠劳动报酬等行为,市人社局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对重大违法行为通过部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进行社会公布,依规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规定,邢台市行政区域内2020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含中、部、省属及外地驻邢单位)均须参加年审。

©2018中原新闻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