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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元收入隐匿难逃"金税火眼"!西安一加油站被罚63.66万元 税务精准监管剑指行业偷逃税顽疾

来源:发布时间:2025-12-22 09:48:00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税务局稽查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文号:西咸税稽罚〔2025〕39号)再次敲响行业警钟。陕西唐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咸宋路加油站(以下简称"唐宁石油咸宋路加油站")因在2022至2024年期间通过第三方平台、个人账户等隐蔽方式隐匿不含税收入超千万元,少缴各类税费合计133.27万元,被依法处以63.66万元罚款。这起典型案例不仅彰显了税务部门对偷逃税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更折射出随着金税工程深化升级,税收监管已进入"大数据穿透式监管"的新阶段,任何心存侥幸的违法违规行为都将无所遁形。一、千万元收入"暗度陈仓",加油站偷逃税手段曝光

  经查实,唐宁石油咸宋路加油站在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的经营期间,利用成品油零售行业交易场景分散、支付方式多元的特点,通过多种隐蔽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税务稽查部门在大数据分析筛查中发现,该加油站部分成品油销售款项未通过企业对公账户收取,而是通过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转账、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结算,相关收入未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形成"账外收入"。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

  经核实,该加油站在此期间累计隐匿不含税销售收入高达1059.68万元,由此造成少缴增值税121.1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48万元、教育费附加3.63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42万元,合计少缴税费133.270648万元。税务稽查部门指出,加油站作为成品油零售终端,直接面向广大消费者,其销售收入本应全额、如实申报纳税,而该加油站通过"体外循环"的方式隐匿收入,属于典型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严重违反了税收征管相关法律法规。

  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该加油站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调查取证,主动提供相关交易记录、资金流水等资料,如实供述违法事实,具备《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基于此,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作出了处以少缴税款50%罚款的处罚决定,罚款金额共计63.660534万元。目前,该加油站已按要求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二、行业监管痛点凸显,偷逃税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唐宁石油咸宋路加油站偷逃税案件并非个例。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成品油零售行业因经营特性,长期以来成为税收征管的重点和难点领域,部分企业偷逃税行为时有发生,背后折射出多重行业监管痛点。

  从行业特点来看,成品油零售行业交易频次高、单笔金额小,消费者多为个人,对发票需求度不一,部分企业利用这一特点,通过不开发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将销售收入转入个人账户等方式隐匿收入。同时,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成为资金结算的重要渠道,部分企业通过分散收款、账外核算的方式,使销售收入脱离税务监管视野,增加了监管难度。

  从企业层面分析,部分加油站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分散收款、隐匿收入难以被发现",为降低经营成本,不惜触碰税收法律红线。此外,一些加油站属于连锁经营或加盟模式,总部对分支机构的税务管理不够规范,内部财务制度不健全,也为偷逃税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监管技术层面,传统税收征管模式依赖人工核查、实地稽查,难以应对成品油零售行业海量交易数据的监管需求。尽管税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手段,但部分企业的偷逃税手段日趋隐蔽,通过多账户分流资金、虚假申报等方式规避监管,给税务稽查带来挑战。

  业内专家表示,成品油零售行业偷逃税行为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可能引发行业恶性竞争。依法纳税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任何企图通过违法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三、金税工程赋能精准监管,税收执法力度持续加码

  近年来,随着金税工程三期、四期系统的相继上线运行,税务部门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起"大数据+精准监管"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实现了对税收违法行为的"露头就打",监管效能大幅提升。

  在唐宁石油咸宋路加油站偷逃税案件查办过程中,税务部门正是通过金税工程系统的大数据分析功能,对该加油站的发票开具数据、申报纳税数据、资金流水数据等进行全方位比对核查,发现其申报收入与实际经营规模、资金流入情况存在明显差异,进而锁定了其隐匿收入的违法事实。税务稽查人员介绍,金税工程系统能够实现对企业"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的三流合一监管,通过数据建模、风险预警、精准画像等功能,及时发现企业的异常交易行为和税收风险点,为税务稽查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除了技术赋能,税务部门还不断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税收监管。成品油零售行业作为税收征管的重点行业,税务部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等方式,持续压缩偷逃税空间。同时,税务部门严格落实税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企业违法情节轻重、是否配合检查、是否主动补缴税款等因素,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既体现了税收执法的刚性,又兼顾了执法的温度。

  值得一提的是,税务部门还注重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通过上门走访、线上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成品油零售企业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企业增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和纳税申报行为。不少加油站经营者在接受宣传辅导后表示,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偷逃税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四、以案为鉴敲响警钟,企业需筑牢税务合规防线

  唐宁石油咸宋路加油站被罚案件再次警示广大市场主体,依法纳税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税务合规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在税收监管日益严格的大背景下,企业必须摒弃侥幸心理,筑牢税务合规防线。

  对于成品油零售企业而言,首先要增强依法纳税意识,深刻认识到偷逃税行为的法律风险和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企业一旦构成偷税罪,不仅要面临巨额罚款,相关负责人还将承担刑事责任,给企业的声誉和发展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其次,企业要规范财务管理和发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加强对销售收入的核算管理,确保所有销售收入都通过对公账户收取,如实申报纳税;严格按照发票管理相关规定开具、取得发票,杜绝虚开发票、不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同时,企业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确保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工作的准确性、合规性。

  此外,企业还应主动配合税务部门的监管检查,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在税务部门开展税务稽查时,企业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主动说明情况,不得拒绝、隐瞒或者拖延;对于发现的税收问题,应及时整改,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争取从轻处罚。

  税务部门提醒,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成品油零售行业等重点领域税收违法行为的稽查力度,不断完善税收监管机制,依托金税工程系统深化大数据监管应用,对偷逃税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同时,将进一步加强跨部门协作,与市场监管、公安、海关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和市场经济环境。

  五、构建共治格局,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遏制成品油零售行业偷逃税行为,维护税收征管秩序,需要税务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共同努力,构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税务部门应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金税工程系统功能,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税收监管中的应用,提高对税收违法行为的识别、预警和查处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税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税收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要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纳税。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加强行业自律,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主动接受税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会员企业的引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税收政策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推动企业规范经营、依法纳税,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社会公众也应积极参与税收监督,对发现的偷逃税行为及时向税务部门举报。税务部门应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税收监督,形成"社会共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此次陕西唐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咸宋路加油站偷逃税被罚案件,是税务部门强化税收监管、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一个缩影。随着税收征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监管技术的持续升级,税收法治环境将更加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将得到进一步维护。在此,税务部门再次提醒所有市场主体,务必增强依法纳税意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税收法治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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