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5日,平定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山西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平应急罚﹝2025﹞工贸16号),该企业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被处以55万元罚款,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已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来源:信用中国(山西)
经查,2025年5月23日11时37分,山西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作业期间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死亡。事故发生后,平定县应急管理局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经现场勘验、证据收集、责任认定等法定流程,确认该企业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防护措施配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等方面存在明显疏漏,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相关裁量标准,结合企业在事故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整改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等情节,平定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物体打击是工矿商贸行业常见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其发生多与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缺位、防护设施配置不规范、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不足等因素相关。山西天元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环保科技类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流程涉及设备操作、物料转运、工艺处理等多个高风险环节,本应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却因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亡人事故,暴露出部分环保企业存在“重环保合规、轻安全生产”的认知偏差。
此次行政处罚是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的具体体现,旨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平定县应急管理局强调,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需从此次事故中吸取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下一步,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聚焦化工、环保、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全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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