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案件(哈市环罚〔2025〕20号),哈密市瑞海劳务有限公司因实施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372400元罚款,这一处罚再次释放出当地从严监管水环境、重拳打击污染行为的强烈信号。
来源:信用中国(新疆)
此次被查处的违法事件,发生在哈密市伊州区华澳加油站南150米处。执法核查确认,哈密市瑞海劳务有限公司在此处通过渗坑排放水污染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关于禁止利用渗坑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法定要求,不仅破坏区域水环境质量,更对地下水安全埋下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针对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哈密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案件违法事实,对该企业作出372400元的罚款决定,这一处罚额度既符合法规裁量标准,也体现了对恶意排污行为的惩戒力度。
“渗坑排污属于性质恶劣的水环境违法行为,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难以逆转的污染。”哈密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水环境执法行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巡查频次,运用现场检查、在线监测等手段,精准发现并严厉打击渗坑排污、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同时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规范排污行为,共同守护哈密的水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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