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与劳动者健康是民生保障的底线,然而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却屡屡触碰这一红线,在2025年11月至12月间,因职业健康管理缺位、生产安全隐患频发等问题,接连收到四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被罚超14.7万元,其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更置矿工生命健康与生产安全于危险境地。
从信用中国公示的处罚信息来看,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多方面民生安全痛点:
1. 职业健康管理缺位:2025年11月11日,宝清县卫生健康局出具《宝卫职罚﹝2025﹞01号》处罚决定书,指出该公司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6万元的处罚。职业健康检查是守护矿工身体健康的第一道防线,该公司的疏忽直接让劳动者暴露在职业病风险中。
来源:信用中国
2. 设备安全隐患突出:11月18日,双鸭山市宝清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以《黑(宝)煤监管罚﹝2025﹞煤二012号》决定书,对该公司采煤回风顺槽平板车连接销未插横销的违规行为罚款1.8万元。此类设备操作疏漏极易引发机械事故,严重威胁井下作业矿工的生命安全。
来源:信用中国
3. 安全数据造假瞒报:12月9日,该公司再因“移动回风隅角甲烷传感器位置违规,导致数据无法真实反映浓度、隐瞒安全监控数据”,被双鸭山市宝清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依据《黑(宝)煤监管罚﹝2025﹞煤管(移交)001号》决定书罚款4.9万元。安全监控数据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眼睛”,数据造假等同于人为掩盖安全风险,无异于给井下作业埋下“定时炸弹”。
来源:信用中国
4. 安全规程执行不力:12月19日,双鸭山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出具《黑(双)煤监管罚﹝2025﹞煤一远程002号》决定书,查实该公司矿工在运输顺槽掘进时未随身携带自救器,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对其罚款2万元。自救器是煤矿突发事故中矿工的“保命器”,规程执行不到位直接削弱了矿工的应急避险能力。
来源:信用中国
煤矿行业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矿工的生命健康更是民生福祉的重要组成部分。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在短时间内集中出现多类安全与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反映出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与劳动者权益保障上的严重缺位,是对民生安全的漠视。此次监管部门的连续处罚,彰显了对煤矿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释放出“安全红线不容触碰、民生底线必须坚守”的强烈信号。
据了解,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是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的大型煤炭企业,隶属于九五伟邺矿业集团,成立于2008年12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王福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523681436992U。 主营煤炭开采、洗选及制品销售等,2024年产能由60万吨/年核增至120万吨/年,矿井工业资源储量5590.51万吨,可采储量3505.361万吨。 2021年成为黑龙江省地方煤矿首家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2024年建成矿井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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