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马兰矿(法定代表人:和正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15946086P)再因安全生产违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继12月15日因无证驾驶胶轮车被罚2万元后,12月25日又因甲烷传感器调校、设备安装等三项违规被太原市应急管理局罚款6万元。而早在2025年9月,该矿已因超员作业被处以75万元高额罚款,年内累计罚款金额超90万元,其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多重漏洞,成为煤炭行业安全监管的典型警示案例。
来源:信用中国
此次马兰矿12月25日的处罚事由指向煤矿瓦斯监测与现场设施管理的核心环节,违法事实具体且触及安全红线:一是2025年11月22日调校南九回风巷甲烷传感器时,数值未按规定稳定90秒,持续上下浮动,直接影响瓦斯浓度监测的准确性,而瓦斯监测是煤矿防瓦斯爆炸的关键防线;二是南翼运煤大巷风门处电缆穿墙未严密封堵,违反煤矿井下电气设施安全规范,易引发漏电、瓦斯积聚等隐患;三是10805上隅角甲烷传感器吊挂距巷壁小于200mm,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安装要求,削弱了传感器的监测效能。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规,对其作出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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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12月15日,马兰矿还因员工芦飞持C1驾驶证驾驶无轨胶轮车的无证驾驶行为,被太原市应急管理局罚款2万元。无轨胶轮车是煤矿井下运输的重要设备,无证驾驶不仅违反特种作业管理规定,更易因操作不当引发运输事故,暴露出该矿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上的严重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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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严重的是,2025年9月9日,马兰矿因18503辅运巷掘进工作面乙班单班作业人数达22人,超出国家限员规定18人的20%以上,被处以75万元罚款。煤矿井下作业限员是防范群死群伤事故的硬性规定,超员作业意味着事故发生时伤亡风险大幅提升,这一违规行为也反映出企业在生产组织中存在“重产量、轻安全”的短视思维。此外,该矿在2025年5月、1月还分别因皮带跑偏装置缺失、液压支架未接顶等问题被罚款,安全生产问题呈现“屡罚屡犯”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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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山西焦煤旗下核心矿井,马兰矿年内多次因安全违规被罚,折射出部分大型煤炭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仍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控不严格、隐患排查不彻底的深层次问题。从甲烷传感器调校不规范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再到超员作业等严重违规,看似分散的问题背后,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层层递减,以及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的“虚化”。
煤炭行业作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近年来,各级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通过高额罚款、联合检查等方式倒逼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但马兰矿的案例表明,部分企业仍未将安全理念真正融入生产全流程。对于煤炭企业而言,必须摒弃侥幸心理,从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生产组织等各环节入手,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位员工;监管部门也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屡罚屡犯”的企业加大监管频次与处罚力度,以严格执法推动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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