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义蓬街道办事处出具义街办罚字﹝2025﹞第0000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电建路桥集团(杭州)大江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核准的单位处置,被依法处以3.5万元罚款。这一处罚直指建筑行业固废处置的合规底线,也体现了杭州钱塘区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严格监管力度。
来源:信用中国
违规事实:建筑垃圾处置触碰固废监管红线
此次处罚的违法事实清晰且情节明确:2025年6月25日6时9分至6月25日14时20分,中电建路桥集团(杭州)大江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的建设项目施工中,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处置核准的单位处理。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禁止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处置核准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置”的强制性规定,被执法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依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结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等配套规定,考虑到该企业为一年内首次因该类行为被查处且无其他法定从重、减轻情节,执法部门最终核定3.5万元罚款金额,处罚裁量既符合法规标准,也体现了对首次违规行为的惩戒与警示并重原则。
违规本质:固废处置环节的责任落实缺位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是防控固体废物污染、规范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的核心制度,未取得核准的单位往往缺乏专业的处置资质、设备与技术,其处置行为易造成土壤、水体污染,甚至引发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市容环境问题。
中电建路桥集团(杭州)大江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对建筑垃圾处置合作方的资质审核负有法定责任。此次违规暴露了企业在固废处置管理中存在资质审核流于形式、合规意识淡薄的问题,看似是“找错合作方”的细节疏漏,实则是建设项目全流程合规管理的缺位,也反映出部分建筑企业对固废污染防治的重视程度不足。
监管导向:钱塘区筑牢固废处置全链条监管防线
杭州钱塘区作为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大,固废处置的合规性直接关系到区域生态环境与城市治理水平。此次义蓬街道办事处对中电建路桥杭州子公司的处罚,是钱塘区推进“固废治理精细化”的具体实践。
近年来,钱塘区持续强化建筑固废处置的监管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的方式,紧盯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等关键环节,对无证处置、违规倾倒等行为“露头就打”。此次处罚不仅是对单一企业违规行为的纠正,更向建筑行业释放了“固废处置无小事,合规底线不可破”的强烈信号。
行业警示:建筑企业需拧紧固废处置合规“安全阀”
此次中电建路桥杭州子公司被罚的案例,为建筑行业敲响了固废处置合规的警钟。对于建筑企业而言,一是要建立建筑垃圾处置合作方资质审核机制,严格核查处置单位的核准证书、经营范围等关键信息,杜绝与无证单位合作;二是要完善固废处置台账管理,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的产生量、运输路径、处置去向,实现全流程可追溯;三是要强化内部人员的环保法规培训,提升项目管理人员的固废污染防治意识。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持续深化建筑固废处置的智慧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建筑垃圾处置的全程监控,推动建筑固废从“末端治理”向“源头管控”转变。唯有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精准发力,才能构建起建筑固废合规处置的长效机制,助力城市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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