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风口财经获悉,山东福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胶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黄长勇被限制高消费。
根据1月30日实施的对福胶集团的限制消费令,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表示:
于1月7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广州启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福胶集团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福胶集团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福胶集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福胶集团及福胶集团法定代表人黄长勇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图片来源:“福牌阿胶”微信公众号
这些高消费行为包括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企业预警通信息显示,福胶集团位于济南市平阴县,注册资本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长勇,实控人为杨福安。
公开资料显示,福牌阿胶始建于1950年,其前身是新中国成立后由政府投资建设的第一家国营阿胶生产厂——山东平阴阿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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